
帝力,2026年7月30日(东帝汶国家通讯社)——法官安娜·保拉·丰塞卡澄清,周三(7月29日)针对科学刑事调查警察局(PCIC,葡萄牙语缩写)首字母为DdS的成员发出的逮捕令,不存在任何政治动机。
“本案对嫌疑人发出逮捕令,是因为法院为确保嫌疑人在宣读判决时到场,此前法院曾通知嫌疑人出庭,但嫌疑人未到庭,因此法院向PNTL发出逮捕令对嫌疑人进行抓捕。我的工作没有政治干预。我来此不是为了任何人的利益。因此,媒体的这一信息是错误的,与近期PCIC和DSIK之间的误解案件无关。”法官安娜·保拉·丰塞卡周四在帝力初审法院凯科利审判庭表示。
在对此事作出澄清后,法官立即宣读了涉及PCIC首字母为DdS的成员于2024年犯下妨碍公共权威罪的判决。
在宣读的判决中,理由是基于证据审查,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对被告人定罪,因此无罪释放被告人。
“关于此案,法院在审查证据后认为没有证据能够对被告人定罪。因此,法院决定无罪释放被告人,免于支付诉讼费用,”她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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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检察院的指控中,请求法院无罪释放被告人DdS,因为认为被告被指控的妨碍公共权威罪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
在庭审中,检察院声明,此前被告人声称他的手没有碰到受害者FGS,但只是推了受害者妻子一下,而且被告下车时没有携带手枪。被告也承认确实发生了争执,但被告和受害者的同事们成功将他们分开,因此被告的手没有碰到受害者。
检察院在声明中解释,受害者声明称,被告的手没有碰到受害者,但推了妻子一下,确实发生了争执,但没有发生肢体接触,因为同事们将他们分开,受害者本人自行向检察院报案。随后,听取了两名证人(即被告和受害者的同事)的陈述,他们称被告的手没有造成伤害,只是推了妻子一下。
证人们看到被告没有携带手枪。争执发生后,被告回家,受害者继续执行巡逻任务直到下班才回家。因此,检察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妨碍公共权威罪。
但辩护方同意检察院的指控,请求法院无罪释放被告。
指控
根据指控,2024年6月14日,受害者正在PCIC大楼内工作。
当时,受害者通过WhatsApp收到被告发来的不良信息。
看到该信息后,受害者立即通知一名同事控制被告的武器并解除其武装。
几分钟后,被告也抵达PCIC大楼,大声喊叫,叫受害者出来打架,并推了受害者的妻子。
随后,被告和受害者未能打起来,因为一些PCIC成员将他们拉开,最终被告回家。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者感到害怕并放弃了巡逻工作。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为东帝汶刑法第243条规定的妨碍公共权威罪的实施者。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主持,成员包括若泽·马里亚、埃西莉亚·德热苏斯、安娜·保拉,检察院由检察官阿德利托·蒂尔曼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费尔南多·德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查塔里娜
报道结论 / 摘要
法官安娜·保拉·丰塞卡澄清,法院对PCIC成员DdS的逮捕令是基于其未到庭,而非政治动机。法院在庭审中因证据不足宣判该成员无罪,检察院和辩护方均同意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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