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TJPID)本周二(2026年7月14日)对初始被告MdC进行审判,该被告涉嫌对初始受害人MEdJA和GLdOA实施犯罪行为。
案卷中的充分迹象显示,被告是一名公职人员,并自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31日担任检疫与生物安全部门主任,现为动物部门主管。
受害人MEdJA是Siluk 245 Unipessoal, Lda公司的所有人,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旗下拥有名为Bloom Flores的店铺,位于Vera Cruz行政区Motael村的Lirio自然村。
受害人GLdOA是Fresh Marimel Flower and Fruit Unipessoal, Lda公司的所有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现已更名为Amel Flores, Unipessoal, Lda,位于Na'in Feto行政区Bidau村的Lesidere自然村。
受害人的鲜花进口活动每周可达两至三次(2/3),具体取决于市场需求。
2023年11月10日,两名受害人依法申请进口许可证(Import Permite,I.P)并提交给被告,但被告拒绝签字,理由违法且不符合规定。受害人要求被告解释,但被告未予解释,反而生气地说:“我说不许进口,不许进口,你们自己去找法律。”
在此情况下,被告拒绝签字并批准受害人相关文件,导致受害人准备进口到东帝汶的鲜花受损,且进口活动无法进行,被迫暂停两个月。
被告明知其行为表明他不懂得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程序,忘却了忠诚、服从、谨慎和豁免等一般义务。
此外,公职人员的特殊义务包括不得利用职位谋取利益,确保透明,并在行政和财务上对其职责负责。
被告滥用其作为检疫部门主任的权力,违反了其职责所固有的义务,意图给受害人造成损失。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被告以自由、蓄意和知情的方式滥用其作为检疫部门主任的权力,违反其职责所固有的义务,给受害人造成损失。
被告亦明知其行为依法被禁止,并会受到刑法惩罚。
因此,上述姓名的被告被认定为该滥用权力罪既遂的行为人,该罪行由2020年8月26日第7/2020号法律(《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第85条规定并处罚。
针对上述事实,被告声明指控部分属实,部分不实。
被告声明,许多人前往他那里办理文件,以便将货物进口到东帝汶境内。
被告声明,前往办理文件的人,如不符合检疫规定,他必须予以解释,但关于两名受害人,他并不认识他们,因为有很多人在那里办理文件。
被告进一步声明,根据规定,从国外进口鲜花必须有进口许可证才能将鲜花进口到东帝汶。通常他们会向植物检疫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被告解释,关于说不允许进口鲜花一事,他对此一无所知。
此外,受害人MEdJA声明,她认识被告,因为她经常去办理进口鲜花许可证。受害人声明当时她先派了一名员工去处理文件,但未能解决问题,导致他们的业务受阻。
受害人声明,自从被告上任后,她们就很难再订购鲜花进口到东帝汶。因此受害人询问员工为什么不能进口,员工只是说检疫部门的人说不能进口,因为违反法律。
受害人声明,后来她们曾尝试与被告接触,被告声称:“我发出的指令必须执行。”
受害人声明,现有的花卉销售生意雇佣了三名员工,两名按标准支付115美元,一名支付175美元,还包括租赁场地的费用。但在那两个月里业务停止,受害人仍然继续支付三名员工工资和场地租金,由此遭受了损失。
听取受害人陈述后,法庭将案件延期至其他日期审理。
本次审判由独任法官厄西莉娅·德热苏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拉斐尔·古斯芒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弗朗西斯科·马丁斯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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