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尔塔打扫、做饭、洗衣、照看儿童。她在同一家庭工作了超过三年,但每月仅拿到100美元,低于全国最低工资。专家认为这些工人应享有法律保护,但缺乏具体法律框架仍引发疑问,使她们处于高度脆弱地位。
每天,贝尔塔(化名)进入帝力的一户人家,打扫、洗衣、做饭、照看孩子。这已成为她三年多的日常。每月末,她带回100美元,比现行全国最低工资少15美元。这笔收入是她家庭的唯一生计来源。
贝尔塔离婚八年,独自抚养三个孩子。一半工资寄给仍在读书的孩子贴补开销,剩余的钱勉强够买米、油、蔬菜和其他基本生活用品。
“这100美元里,我必须分50美元给我的三个上学的孩子,另外50美元用来买米、油、蔬菜和其他家用。”
当需要为大儿子支付大学学费时,困难变得更大。
“一年他需要交大约500美元。很多时候邻居借钱给我。拿到工资后我再分期还清。”
尽管知道自己的工资低于全国最低标准,她从未要求加薪。不是因为认为现在的报酬合理,而是担心失去这份维持家庭生计的唯一工作。“我想至少拿到115或120美元,但我不敢提。”
她也从未考虑过向当局投诉。“我怕失去工作。这是唯一支撑我家的工作。如果那样做,谁来养我的孩子?即使只拿100美元,我也继续干。”
贝尔塔的故事绝非个例。在东帝汶,许多家政女工仍在无书面合同、无固定工时、无明确劳动保障的情况下从事家庭日常必需工作。很多情况下,她们拿到的工资低于国家最低标准,且不知可以向哪些保护机制求助。
这种情况引出一个至今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这些工人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东帝汶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在这个答案上出现了分歧。工会、法律专家和公民社会组织认为家政女工享有宪法和劳动法的保护,但该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框架仍导致不同解读,并对最低工资等权利的切实落实存疑。
法律保护与法律真空之间
贝尔塔的处境引出一个让法律专家、工会和公共部门负责人产生分歧的问题:最低工资是否适用于家政工人?答案远未达成共识。
《共和国宪法》第50条保障所有工人享有就业安全、报酬、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法》(第4/2012号法律)同样确立了工人之间的平等原则。
然而,同一部法律第2条规定,家务劳动应由特别立法予以规范。法律生效十多年后,该法律制度仍未获得批准。
正是这种缺失继续导致对某些劳动法规(包括最低工资)适用的不同解读。
人权活动家沙克利·毛马认为,这种法律上的模糊性使家政女工特别容易受到剥削。
据这位活动家介绍,工作场所本身就加大了监管难度。与大多数职业不同,家政工作在家庭内部进行,远离当局和社会的视线。“没有合同,这些人没有固定工时、没有休假权、没有固定的发薪日,也没有其他基本保障,”他说。
在他看来,许多人开始工作早于全家人起床,直到所有家务完成才结束。“谁来监督工作时间的遵守?谁来核实这些人是否有休息权?是职业培训与就业国务秘书处(SEFOPE)吗?工会?”他问道。
沙克利·毛马认为,问题不仅是法律层面的,也是文化层面的。在他看来,社会上仍然存在一种贬低家务劳动的观点,尤其是因为从事者多为女性,将家务劳动视为传统家庭任务的延伸,而非职业活动。
他认为,这种观念最终也影响了公共机构的行动。“东帝汶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土地和自由的人民。只有当所有人摆脱剥削、歧视和虐待时,这一承诺才有意义。”
因此,这位活动家主张加强劳动法规的监督和切实执行,以确保家政工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
国际数据也证实了这一行业的脆弱性。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2024年发布的《东盟家政工人劳动权利与社会保障覆盖报告》,家政工作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雇佣了约3830万人。
其中超过84%的工人从事非正规工作,只有不到16%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使得他们在工伤、疾病或晚年缺乏经济保障等风险面前尤其脆弱。
工会和组织主张有效保护
尽管没有专门的家政工作立法,东帝汶工人联合会(CSTL)主席阿尔梅里奥·维拉诺瓦认为,这些工人不应被排除在劳动法提供的保护之外。
这位工会领袖回顾说,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家政工人体面工作的第189号公约已在国际上承认这一行业的权利,尽管东帝汶尚未批准该公约。
尽管如此,他主张宪法和劳动法提供了足够的保护,以防止歧视性待遇。“《劳动法》第6条确立了平等原则。男女享有同等机会、同等工作条件和同等报酬。因此,家政工人也有权获得劳动法提供的保护。”他说。
阿尔梅里奥·维拉诺瓦还呼吁权利受到侵害的工人向CSTL投诉。“如果工人提出投诉,我们将遵循法律程序。雇主可能被追究责任并受到法律规定的处罚。”
La’o Hamutuk组织研究员玛尔塔·达席尔瓦也认为,低工资加剧了许多东帝汶家庭的经济状况。据这位研究员介绍,即使略高于最低工资的收入也难以保障一个大家庭的基本开销。“每月仅略高于150美元的工资已不足以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更何况低于最低工资。”
玛尔塔·达席尔瓦指出,生活成本的上涨进一步降低了家庭的购买力,尤其是那些仅靠一份收入的家庭。“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持续上涨,这使许多家庭的生活非常艰难。”
这位研究员还认为,这一现实反映出东帝汶经济的结构性问题。“国家仍然高度依赖公共支出。经济中流通的大部分资金来自国家总预算。”
仍需建立书面合同和专门法律
司法系统监督计划(JSMP)主任安娜·保拉·马萨尔认为,通过一项专门的家政工作法律制度对于确保工人和雇主双方的法律确定性仍然必要。
在这项法律出台之前,她主张劳动关系一开始就应明确界定工作条件。
她本人承认,在雇佣家政工时通常采用口头协议。但她保证工资从未低于国家最低标准,且职责事先已商定。“面试时我们明确界定了工人的任务。我们必须遵守约定,不侵犯她的权利。”
安娜·保拉·马萨尔还认为,贫困导致许多女性接受在其他情况下难以接受的工作条件。“有些女性接受每月50美元甚至一袋大米的工作,只因为需要获得一些收入。一些雇主最终利用了这种脆弱性。”
她还鼓励感到权益受损的工人向职业培训与就业国务秘书处(SEFOPE)投诉。“即使问题不能立即解决,举报也很重要,这样案件可以记录在案并得到跟进。”
人权与司法监察专员维尔吉利奥·古特雷斯也承认,该领域缺乏法律制度促使该机构采取了一项行动。
据他向《Diligente》解释,监察专员办公室向上诉法院提出了不作为违宪宣告请求,认为国家未履行批准劳动法规定的特别立法的义务。
然而,这一请求未获支持。“不幸的是,上诉法院驳回了监察专员提出的不作为违宪宣告,”维尔吉利奥·古特雷斯说。
《Diligente》还试图听取家政工人雇主的意见,了解他们对工作条件和最低工资适用情况的看法。一位被联系的雇主拒绝发表声明。另一位女雇主截至本报道截稿时未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政府立场尚不明确
当被《Diligente》问及最低工资是否适用于家政工人时,职业培训与就业国务秘书(SEFOPE)罗热里奥·阿劳若·门东萨仅回答说,最低工资“适用于私营部门”。
“重要的是要理解,最低工资适用于私营部门或雇佣工人的雇主实体。目前,只有私营部门的工人拿到115美元。”
然而,这一回答并未澄清政府是否认为家政工人被纳入该制度,也未解释政府如何理解《劳动法》所规定特别立法的缺失。
全国最低工资于2012年确定为私营部门每月115美元,此后从未更新。
与此同时,《劳动法》规定家务劳动应由专门立法予以规范,该法律生效十多年后仍未获批。
正是这种不作为继续导致对某些劳动权利(包括最低工资)适用的不同解读。“这些工人不应受到区别对待。”
法律专家塞尔吉奥·金塔斯认为,国家缺乏明确的立场助长了不平等状况的持续。在他看来,缺乏特别立法不能成为剥夺家政工人其他工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的理由。
“政府失职了。由于这一失职,仍有女性拿低于最低工资的薪水。这些人也是人。”
这位法律专家指出,宪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并认为没有理由在私营部门工人和家政工人之间区别对待。“我们不能在私营部门工人和在他人家里工作的女性之间实行工资差异。”
塞尔吉奥·金塔斯还呼吁雇主家庭尊重家政工人的尊严和权利,并主张任何侵权行为都应向主管当局报告。
就在关于是否需要专门立法以及如何解释现行法律的辩论持续之际,许多家政女工的处境仍未改变。
贝尔塔就是其中一例。
她每月因工作拿到100美元。她知道这笔钱低于最低工资,想要求加薪,但担心失去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的恐惧占据了上风。
第二天,她将继续打扫房屋、洗衣、做饭、照看孩子。月底,她还将带回同样的100美元,尽力养活三个孩子并支付大儿子的学费,同时等待一份至今尚未到来的保护。
报道结论 / 摘要
东帝汶家政女工贝尔塔月薪仅100美元,低于115美元的国家最低工资,且无书面合同和劳动保障。法律专家指出,尽管宪法和劳动法提供保护,但缺乏专门立法导致家政工人权益悬空,劳动者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敢投诉。
译文只作信息辅助;政策、金额、资格与时间请以原文和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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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