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8月3日(东帝汶国家通讯社)——东帝汶中央银行行长赫尔德·洛佩斯表示,东帝汶国家发展银行(BNDTL)的创建进程目前仅等待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颁布《金融体系与银行业务一般制度法》。
行长表示,国民议会已批准该法律,国家元首颁布后,政府可向东帝汶中央银行提交申请以获得该银行的设立许可。
“法律已经有了,资本也已由政府列入国家总预算。政府已启动东帝汶国家发展银行的人员招聘程序。我们只等法律颁布后,政府提交申请,我们处理使这家发展银行得以设立。希望信贷能进一步改善,以推动我们的经济,”赫尔德·洛佩斯今天在财政部表示。
他表示,目前东帝汶中央银行仅等待相关程序推进,因为要设立银行,政府需要提交申请,东帝汶中央银行将进行评估并确保其在发放许可前满足法律要求。
据他介绍,东帝汶中央银行通常评估财务能力、管理结构、商业计划和人力资源。但对于BNDTL,初始资本已由政府通过国家预算准备。
“目前我们与政府保持良好协调,因为这是国家项目,我们必须支持,”他说。
他提到,7月8日,国民议会C委员会(负责公共财政事务)主席塞德利齐娅·法里亚·多斯桑托斯曾表示,关于《金融体系与银行业务一般制度》的第22/VI(2a)号法律提案获得批准并颁布后,将为政府提供完成设立BNDTL全部程序的机会。
塞德利齐娅解释说,该法律提案很重要,因为此前东帝汶仅使用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UNTAET)的法规来监管金融体系和银行业务。这项新法律提案规范了重要事项,包括预防洗钱、打击假币、银行体系组织、设立银行的最低资本,其中规定最低金额为25百万美元。
记者:阿明达·丰塞卡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利亚多拉
报道结论 / 摘要
东帝汶中央银行行长赫尔德·洛佩斯表示,国家发展银行(BNDTL)的创建进程目前仅等待共和国总统颁布《金融体系与银行业务一般制度法》。国民议会已批准该法律,初始资本已通过国家预算安排,最低资本规定为25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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