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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法律界人士认为,设立最高法院的计划是完善法院层级、加强司法行政的积极一步。目前上诉法院承担最高审级职能,最高法院设立后将作为上诉程序的最终审级,任职者须具备高资质并通过严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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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律界人士认为,设立最高法院(STJ)的计划是完善法院体系层级、加强东帝汶司法行政的积极一步。
法律界人士若泽·马里亚·古特雷斯表示,设立最高法院很重要,因为该法院将成为司法体系中的最高审级,将审查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的裁决。
“设立最高法院的愿望是积极之举,因为要完善法院层级,”若泽周五(2026年8月28日)在凯科利对 STL 说。
他解释说,在最高法院尚未设立期间,上诉法院承担最高法庭的职责。但随着最高法院的设立,该法院将成为上诉程序的最终审级。
他强调,将在最高法院任职的法官、检察官和法律界人士必须具备较高资质,并通过严格评估程序。在他看来,他们须有能力解释法律,尤其是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务,并具备撰写高质量裁定和判决的能力。
另一方面,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塞巴斯蒂昂·多斯桑托斯认为,东帝汶设立最高法院的时机已到。
“我们自治已久,需要最高法院来让司法向前迈进。如今上诉法院是最高法庭,但一旦有了最高法院,它将成为最高法庭,”塞巴斯蒂昂说。
他补充说,东帝汶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即将开展的招聘将为有能力在最高法院工作的东帝汶人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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