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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国民议会主席团在6月8日的全体会议上宣布受理公共债务法修正案,并将其提交给负责公共财政事务的C委员会。该修正案由财政部长桑蒂娜·卡多佐提出,允许将公债发行范围从仅限战略基础设施融资扩大至可发行国库券等工具用于国家一般支出。C委员会将制定公开听证时间表并准备报告,随后提交议会审议。
查看官方原文DONGDIWEN BRIEF
帝力,2026年6月8日(塔托利) – 国民议会主席团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宣布受理第30/VI (3ª)号法律提案——关于2011年9月28日第13/2011号《公共债务制度法》的第一次修正案,并将其提交给负责公共财政事务的C委员会。
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要求委员会启动该立法倡议的后续程序。
为此,委员会将制定与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公开听证的时间表,以准备报告和意见,并在全体会议上提交,随后进行一般性讨论。
回顾,2026年4月22日,政府通过部长会议批准了由财政部长桑蒂娜·卡多佐提交的法律提案草案,该草案涉及对2011年9月28日第13/2011号《公共债务制度法》的第一次修正。
该提案允许扩大公共债务发行的范围,不再仅限于战略基础设施融资,从而允许使用国库券等工具来融资国家一般支出。
记者:纳尔逊·德索萨
编辑:埃瓦里斯托·苏亚雷斯·马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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