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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金塔斯表示,现在是在各县建立法院的时候,以落实2021年司法组织法,使司法贴近社区。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宣布计划首先在维克克、埃尔梅拉、马利亚纳三县建立法院,并翻新包考县法院,以减少积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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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I, STLTIMORLESTE.com – 现在是时候在各县建立法院,以便将司法公正带到社区。
“我认为,现在是在各县建立法院的时候了,因为这与2021年颁布的第25/2021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相关,但截至目前,该法的执行尚未最大化,因此在各县建立法院正是该法律本身的落实,”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金塔斯周三(2026年8月12日)在凯科利对STL表示。
据塞尔吉奥称,第22条c款规定,一审法院应设在13个县,因此各县需要建立法院,以使司法更贴近寻求公正的民众。
他强调,司法法官方面的人力资源已经足够,可以在各县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法学家亚历山大·科尔特·雷亚尔表示,在各县建立法院是使司法贴近社区的重要部分,让民众能够感受到司法确实存在。
他说:“可以说,在各县建立法院是为了让审判不仅仅在首都进行,而是贴近民众的居住地。”
他说,如果在各县建立法院,司法官员可以派驻当地,以支持法院工作,减少积压案件。因为有些案件积压并非因为搁置,而是有时因距离遥远,部分当事人无法到庭,导致案件持续延期,从而使积压案件数量持续存在。
他认为,在各县建立法院非常有必要,可以将司法公正带到社区,并减少积压案件。
此外,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表示,计划首先在维克克、埃尔梅拉、马利亚纳县建立法院,并翻新包考县法院。
他说:“将首先在三个县建立法院,并翻新包考县法院,之后再考虑如何在其他县继续建立。”
他还强调,在各县建立法院的目标是使司法贴近社区,并减少积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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