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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力初审法院周六对贝博努克和圣克鲁斯呼叫中心诈骗案的五名被告适用四项措施,包括每人保释金3,500。检察院此前要求对五名被告实施预防性羁押,但法院决定采取保释金、禁止离境、定期报到等措施,并给予十天期限缴纳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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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I, 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TJPID)在周六(2026年8月15日)通过裁决,对贝博努克和圣克鲁斯呼叫中心诈骗案的五名被告适用四项措施。
在此裁决中,当值法官罗齐托·古特雷斯决定对五名被告适用四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每人保释金3,500;禁止离境(扣押护照)以防止他们离开东帝汶领土;定期报到,每周两次到法院报到;以及继续维持原有的居住身份证明(TIR)。
关于保释金,法院给予被告十天期限,将保释金存入法院。
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八名被告的起诉,指控其犯有《刑法典》第322条规定的非法赌博罪、第188条规定的犯罪团伙罪、第313条规定的洗钱罪,以及东帝汶《刑法典》第268条规定的计算机诈骗罪。
此前,在指控中,检察院要求法院对五名被告适用预防性羁押措施。
检察院还声明,如果法院有其他考量,则请求法院对每名被告适用保释金5,000、禁止离境以及每周两次到法院定期报到的措施。
而辩护方则请求法院对每名被告适用保释金2,500美元。
此案由当值法官罗齐托·古特雷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多明戈斯·戈维亚·莱特代表,被告由私人律师伊斯梅尔·阿松桑和阿古斯蒂尼奥·德热苏斯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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