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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国家通信局(ANC)2024年第一季度从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收取了65,596.69美元的费用。每个运营商缴纳其收入的2%,这笔收入构成国内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该机构作为电信监管机构,通过征收费用维持运营并支持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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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力,2024年4月4日(塔托利)—国家通信局(ANC,葡萄牙语缩写)在2024年1月至3月通过其服务收取了共计65,596.69美元的收入。
“从2024年1月至3月的三个月内,电信运营商如东帝汶电信、泰莱摩电信、泰尔康塞尔电信以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缴纳的税费或费用总额为65,596.69美元,”国家通信局主席弗拉维奥·内维斯本周四在其位于默卡多-拉马的办公室向塔托利通讯社表示。
每个运营商和ISP将其收入的2%缴纳给国家通信局,从而也为国内收入做出贡献。
国家通信局在2023年共向国库收取了2,678,967.84美元,这些收入来自三家电信运营商:东帝汶电信、泰莱摩电信和泰尔康塞尔电信,以及八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加达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阿达庞大都会互联有限公司、拉夫视觉电子单人有限公司、萨康电信有限公司、马拉皮多网络单人有限公司、阿普尔瓦单人有限公司、麦格电信有限公司和卡西菲克宽带卫星单人有限公司。
国家通信局是一个法律机构,根据关于电信行业监管的第15/2012号法令建立。
该机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共机构,拥有行政和财务自主权,拥有自己的预算和资产,旨在行使电信行业监管实体的职能。
记者:阿明达·丰塞卡
编辑:朱莉娅·查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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